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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

鼠王芬




鼠王芬:梁美芬,(Priscilla LEUNG Mei-fun,1961年-),生於香港,籍貫廣東肇慶,職業為香港執業大律師,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曾任該校法律學院副院長,持有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行政系學士學位,香港大學法律專業文憑,英國曼徹斯特(理工)/都會大學英國法律專業共同試課程文憑,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博士學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大舜政策研究中心常務副主席。梁美芬曾兩度加入香港政黨民建聯,卻兩度退黨。她現為立法會議員,九龍城區議員,西九新動力召集人,專業會議成員。2000年,她獲頒香港十大傑出青年。由於她在2008年3月邀請內地滅鼠專家治理旺角快富街鼠患,再加上其言行惹來反對派和網民反感,因此有個稱呼鼠王芬、老鼠芬。2012年,她代表專業會議參加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出戰九龍西地區直選,成功當選。

梁美芬於1975年在葛培理佈道大會上,決志成為基督徒,3年之後正式加入教會。

梁1982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入讀英文系,一年後轉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聯合書院學生會86年至87年會長,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第十三屆幹事會的宣傳幹事。梁美芬當年思想開放,曾因為中大四年轉三年制把棺材送給校長馬臨,反對他葬送教育。1987年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並曾於賓夕凡尼亞大學交流一年修讀政治科學、婦女研究和選舉工程。她獲畢業獎學金可以選擇美國或法國升學,但她選擇了北京人民大學修讀法律碩士,導師是四大護法之一許崇德。89年回港做英文虎報記者,親歷和採訪六四事件,覺得記者貢獻有限,所以轉投法律界,加入香港城市大學,擔任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曾任香港大律師。

梁美芬曾在2003年支持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在此之前,她認為行政長官選舉需要有高門檻,須阻止「不愛國」的人士參選。2007年,她首次參選區議會選舉,於九龍城區黃埔東選區,以1726對1242票擊敗原任8年的民主黨中常委陳家偉,成為區議員。其後她又參與香港葛福臨佈道大會的工作。於2008年,梁美芬聯同十多名區議員及各界專業人士成立了西九新動力。進入立法會後,梁美芬同時加入由泛聯盟改組而成的專業會議。

2008年春季,梁美芬曾高調關注旺角街市鼠患問題,成功登上報章頭條新聞,因而被部份人冠以「鼠王芬」的稱號,其丈夫是中國內地的法律教授王貴國,王貴國同時亦為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院長。

2011年11月6日,香港區議會選舉結果公佈,隸屬西九新動力黃埔東區的參選人梁美芬以2,236票當選,擊敗同區兩名參選人,分別是民主黨黃埔東區參選人黃碧雲(1,513票)和人民力量黃埔東區參選人歐陽英傑(371票)。

政治立場爭議

2008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梁美芬向外界堅稱自己為獨立、不群不黨的專業人士。在一次九龍西直選論壇上,被民主派候選人揭發,她獲親中共左派背景的工聯會支持及發出會長推薦信,而工聯會會長鄭耀棠稱並不知情,最後她以19,914票(9.64%)當選,擊敗同區的參選人劉千石和田北辰。根據傳媒報導,梁美芬獲工聯會寄出1.6萬封推薦信以協助她在選舉中宣傳。田北辰在選舉後直指中聯辦幫梁美芬,多數都是來自工聯會的票,梁美芬批評田北辰過於相信配票,她說縱使有中聯辦支持,候選人也要踏實在地區做事。但她承認與中聯辦稔熟,但選票在選民手中,為了獲選民認同,她早已經落區工作。於2009年3月,其西九新動力之第二屆執委就職典禮中,中聯辦九龍工作部部長林武卻前來親自祝賀。

反對家暴條例修訂爭議

2009年1月9日,立法會舉行《家庭暴力條例》公聽會,由於條例將涵蓋同志同居者,宗教團體認為衝擊傳統家庭觀念,梁美芬將反對政府就《家庭暴力條例》的修訂,因為擔心政府會將條文寫成「同性同居者猶如婚姻關係」,建議另立新例,防止任何人受暴力傷害。「香港女同盟會」的代表批評梁美芬的言論混淆視聽,為選票梁美芬變道德塔利班。

年大學生實習計劃爭議

梁美芬於3月26日立法會中公開表示支持建議,又指以往有大學生不收錢也不想失業,指責於3月15日參與以反對此計劃為題之遊行的學生,不珍惜機會。有不少參與的大學生當時表示,每月4000元扣除基本生活開支後,根本不能讓已經向政府借貸的大學生於畢業以後還款。

管制網際網路以保護孩子

梁美芬在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小組上,指「兒童瘋人院多數是上得網多的小朋友入了……一個還因上網多之後在校園殺人!」並在早前在另一個活動上的發言:「網際網路可以令到年輕人精神分裂,德國有個年輕人拿槍殺了很多同學,原來他天天都上網際網路。」

劉曉波被判刑事件

2009年12月25日,內地異見人士劉曉波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判囚十一年。

無線新聞當時詢問梁美芬對此事的意見,她指劉曉波案判刑過重,是因為外國領事聲援劉曉波,令中央認為劉背後有外國勢力,被《信報》主筆練乙錚、黃毓民及李德成駁斥。黃毓民直指和其本人教授中國內地法律有所違背,中國有什麼罪是外國勢力就要坐11年牢,暗示中國沒有法律。網民認為她不配講法律,對無線新聞失望,又重提其學歷,認為她的大陸學位沒有資格在香港的大學法學院當副教授。

立法會隨後於2010年1月13日就劉曉波事件進行辯論,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直斥有人「教狗屎垃圾法律」,梁美芬隨即指該言論對她構成冒犯,立即向立法會主席作出投訴,主席曾鈺成作出裁決,指「狗屎法律」言論並沒說明一定係指議員,判梁美芬之投訴不成立,梁美芬因而離席抗議以示不滿。

除了梁美芬外,何鍾泰、石禮謙及謝偉俊均指曾鈺成的判決不公道,指立法會中只得一個議員教法律,陳偉業針對的人相當明顯,故此一齊離場抗議。除了何鍾泰在「釋放劉曉波議案」投下反對票外,其餘離場議員都沒有就該議案投票。

事後梁美芬聯同何鍾泰、劉秀成、石禮謙、黃宜弘、謝偉俊去信曾鈺成,表示不滿其裁決,更聲言可能有更多議員聯署。

被指蘇穎智要求教徒支持教徒梁美芬

有教徒稱蘇牧師在2008年教堂崇拜聚會的講道中要求教徒支持該教會的會友九龍西選區候選人梁美芬、會計界候選人陳茂波和醫學界候選人何栢良,違反公平公開的選舉精神。 如果屬實,有關人士即可能觸犯法例。 但是當日何栢良和陳茂波都有出席教堂講道並稱蘇牧師沒要求教徒投票給他們而只為3人代為祈禱,而梁美芬則表示不知情。

廣深港高速鐵路風波

梁美芬就廣深港高速鐵路一事,於接受記者訪問時,有不少問題都未能回答,當中包括公共專業聯盟的錦上路方案,只提及其個人旅遊經驗。

亂貼街招爭議

身為大律師兼城大法律系副教授的梁,於2010年10月被發現於九龍城路邊、燈柱、電箱、郵箱等公眾地方貼上其「成功爭取」施政報告「落實有關老人的措施」的海報,被網民質疑知法犯法,但梁則表示不知情。

經常性投棄權票

根據立法會議員天主教監察組於2010年10月發表的報告書,梁美芬於2009-2010年度中,為地區直選議員當中,投下最多棄權票的議員(曾鈺成主席按慣例不投票)。

懲罰選民論

2010年5月社民連與公民黨的五名立法會議員透過辭職發動補選,促成「變相公投」。梁美芬直指有關議員「玩嘢」,浪費公帑。至2011年2月1日,梁向立法會遞交修改《立法會條例》的私人草案,以限制再有議員「濫用」辭職機制,發動補選。2011年5月17日,政府提出《2011 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建議以後香港立法會如有民選議員出缺,無需再進行補選,而是以上次選舉最高票數的落選名單自動替補。有關建議遭批評為嚴重扭曲選民意願及剝奪市民的補選權。然而,梁美芬於無線新聞訪問中卻表示,選民投票支持辭職再選「玩嘢」的議員,應該與議員一同被懲罰。由於「懲罰選民」一說嚴重違反民主政制中政權由選民授予的精神,梁美芬的說話引起社會嘩然。2011年7月4日,梁美芬後來她表示歉意並收回言論。因這事被稱為新左王。

大禹血統論

2011年7月8日,梁美芬擔任新成立之智囊組織研究中心「大舜政策研究中心」常務副主席。在向傳媒解釋何解起用「大舜」為組織的名字時表示:

「我們第一個項目是與水質有關,用現代化方法改善香港水質……大禹是負責治水,而他的爸爸是大舜,而且這個是華人熟悉的名字,就算並非讀中史,小朋友都會知道。」

不過按《史記》記載,大舜及大禹之間並無親戚關係,更非兩父子,大舜決定禪讓於大禹只因其治水有功,而大禹的父親應為崇伯鯀。

2011年香港區議會選舉種票疑雲

梁於2011年香港區議會選舉黃埔東區角逐連任,和民主黨黃碧雲及人民力量歐陽英傑對陣。梁屢次缺席選舉論壇。然而,黃最後得1,513票,不敵梁(得2,236票),而歐陽英傑僅得371票。

該選區陷入種票疑雲,黃於接受訪問時,指該區新增多達千人,佔選民人數三成;黃埔花園的屋苑全部樓高16層,黃卻發現有一名選民報稱住在19樓;也有半數個案的住戶,證實並不認識同屋登記的選民,其己經協助有關住戶報警求助。另外,最少10個單位、涉及10多名選民由上屆黃埔西選區「遷移」至今屆黃埔東,又有選民在屋苑報住兩個單位,其中一個單位由海外公司持有,兩單位共有5姓6選民。

於2007年,民主黨陳家偉於黃埔東獲1242票,梁美芬獲1726票。

替新義安求情

2012年1月14日,梁美芬被揭發替被裁定自稱三合會成員的黑幫新義安高層林世俠寫求情信,梁在信中更讚揚林「積極參與社會服務」,被裁判官拒絕接納,指「『社會』前面加一個『黑』字就差不多,他的確是積極參與黑社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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